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三夏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区三夏指挥部决定,三夏期间在全区开展“禁止焚烧秸秆、禁止公路碾晒, 确保丰产增收、确保和谐有序”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禁止焚烧秸秆、禁止公路碾晒,确保丰产增收、确保和谐有序的总体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监管,使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各类事故总量全面下降,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内容
1、开展焚烧秸秆监管。落实镇乡、村二级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分片包抓机制,采取源头管理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防止因焚烧秸秆发生火灾及毁林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污染生态环境,竖决杜绝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实施。
2、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在三夏关键生产时期,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捡拾打捆、饲草加工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行机械硬茬播种,提高秸秆利用率。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实施。
3、加强公路碾晒管制。以国、省、市公路主干道为主,落实公路沿线各镇(乡)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夯实镇(乡)、村组干部责任到人,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片监管,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公路打场晒粮现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环保部门配合实施。
4、搞好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健全三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三夏安全防范准备,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从严从快果断处理。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交通等部门配合实施。
三、时间安排
“双禁双保”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31日—6月5日)。采取召开动员会、媒体宣传、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2、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划区域、分阶段、有计划的组织开展监管,实施专项整治。
3、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镇(乡)对开展“双禁双保”专项活动进行总结,上报总结报告。区三夏指挥部对各镇(乡)“双禁双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评比。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三夏期间焚烧小麦秸秆和公路碾麦晒粮,不但浪费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还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双禁双保”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防范作为三夏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早安排部署,分解细化各个环节,逐级夯实安全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扩大宣传。要集中时间,采取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组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市有关禁止焚烧秸秆和公路碾晒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大造舆论声势,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双禁”工作的舆论氛围,形成自觉执行“双禁”规定的良好局面。
3、落实责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原则,各镇(乡)一把手是辖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督办。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具体责任人,要做到领导、措施、责任三到位,及时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
4、强化整治。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对外公布监管、投诉电话,加强监管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双禁”工作。区三夏指挥部投诉电话2834885、2834889;区农业局农机服务热线2834856。区三夏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乡)禁止焚烧桔杆、公路碾晒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镇(乡)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措施不力,焚烧秸秆而引发灾害事故的,要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值班。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沟通,相互协调,做到信息灵通,准确上报三夏安全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事故现象,确保全区三夏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