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纠纷引起的原因
发布日期:2009年4月10日 来源:区种子站 作者:
一、非种子质量引起的纠纷: 1、 非正常气候。由于非正常气候引起发育异常,发生病害加重、早衰、不结实,表现减产、品质差等现象,这样的气候原因包括光照不足、高温、高湿、冰雹、干旱、霜冻、雨涝等自然因素。 2、 栽培管理不当。栽培技术如岔口、施肥、整地质量、播种期、浸种、催芽、播种质量、种植密度、追肥、浇水、化学除草、杀虫、营养元素缺乏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生长畸形、缺苗断垄、减产或品质下降,这就是说良种如果不与良法相配套,也不能发挥良种的潜力。 3、 植物病虫害。在作物生长期间,很有可能遭受病虫害的危害,其危害程度与外部环境、栽培技术和病虫防治技术有直接关系。如玉米粗缩病除了品种抗病性稍有区别外,更主要的是苗期病毒传播媒介蚜虫、灰飞虱等害虫危害传播造成的。 二、种子原因引起的纠纷: 1、 品种适应性纠纷。农作物在适宜的生态环境下才能正常生长发育,超出适宜区域就不能正常发育。 2、 假种子纠纷。《种子法》列举了“假种子”的类型,其中包括以非种子冒充种子、以此种种子冒充种子、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等三种情况,都有可能会给种子使用者带来损害。 3、 劣种子纠纷。《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规定纯度、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四项检验参数,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既是劣种子。生产实践中。纯度不够或发芽率低,是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 4、 宣传欺骗纠纷。种子经营者夸大宣传,欺骗种子的购买者和使用者,误导农民,或者不向购种农民如实提供该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要点,甚至隐瞒品种的主要缺陷,更有甚者虚假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