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职能
发布日期:2007年7月31日 来源:区农业局 作者:
渭滨区农业局是主管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落实上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研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拟定农业产业经营措施,负责全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 3、指导全区农村改革、负责制定有关农村改革方案,协调农村改革试验的实施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建设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加强土地承包费管理;指导农村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 4、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按照国家农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种子、种苗、农药、肥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和监督管理;管理本区内生产的种子、种苗,农药、有关肥料产品的登记;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各业产品,无公害产品和绿色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本区植物检疫。 5、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能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组织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奔小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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