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登记和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6月7日
一、农业机械登记 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登记制度,登记时需提供: ①农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②农机来历证明 ③国产拖拉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农业机械产品合格证 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⑵确认农机。核对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挂车车架号码的拓印膜,核对技术数据,符合规定的核发号牌,制作行驶证。 二、农业机械转移登记: 农机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须办理转移登记,现拖拉机所有人需填写《拖拉机转移登记表》、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来历证明、拖拉机登记证书、行驶证;确认拖拉机查验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 转出辖区外的转移登记要收回号牌。 |